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鹤岗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云南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昆明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在下io

云南-昆明经济纠纷1个月前

想了解一下,在昆明舞厅陪客人跳舞的舞小姐是违法的嘛?他们的收入来源于陪客人跳舞聊天给予的小费及打赏。并不会涉及到性交易。这个收入可以作为个人财产吗?另一个就是他们开始来昆明的时候是经人介绍来的,来之前说好前六个月包吃包住,六个月之后再AA制计算。每个月需支付给介绍人一人每月三千的保护费。来了之后介绍人要求他们每天收入必须全数上交,如有违抗罚款五千,做了两个月之后,不想再继续做了,收钱的人拒绝还钱或者以伙食费和房租,水电等各项名义扣除除每月三千保护费以外另外每月五千以上的费用,这算不算侵占个人财产罪?可否合法拿回属于自己的这些钱并且拒绝支付这些索要的费用?

1位律师回复

张冬生律师 云南-昆明  云南云都律师事务所

39"

1715人收听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391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