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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由西向东行驶,乙方由北向南行驶,发生碰撞,发生碰撞后撞到花坛。乙方受伤,甲乙车损,花坛受损。甲乙负同等责任。到交警大队服务点,警察在乙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让其填写交通事故认定书。甲乙方签过字后,警察直接把交通事故认定书拿走。而且从头至尾,处理事情的交警给肇事司机,也没问我们这边人员伤情,当天晚上去医院,也没陪同。感觉司机给交警都是商量好的,双方同等责任,司机让我们赔付他车钱,两万多,我们自己人还受伤了,感觉不合理,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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