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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纠纷,我是卖房,由于贷款合同都签了2个月了,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过,我就不想卖了。签中介那里的合同没有注明这些流程的时间。我们签的第一个合同在中介签的是首付17万,贷款43万,总价60万。后面签的贷款合同时银行说首付17万贷不了43万,贷款合同就提高了总价到64万,贷款合同就签的首付21万,贷43万,现在中介合同和银行贷款合同如果走司法程序怎么判?由于合同没有注明买家贷款通不过,可以换银行从新贷款,买家如果通不过,我们能不能要求全款,或者无责任解除合同
袁德华律师 重庆-渝北区 重庆江渝律师事务所
执业于在云南法泽律师事务所,法学学士科班出生,秉持“客户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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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20余年,处理了近千件涉及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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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恒鑫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资深合同、经济、婚姻、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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