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塔城地区

首页  > 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安徽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宣城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百度小程序用户

安徽-宣城房产纠纷1个月前

您好,我1月4日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告,1月5日卖房,契税都交了,后来在房管局更名被法院制止了,后来买房人申请意义书后,法院対我说,支持买房人,买卖合法,因为在现金购房现金流水。契税等在1月5日完成的,请问这是很明显的转移资产,法院这样判,合理吗,再说我1月4日申请强制执行在先啊,感谢

1位律师回复

马志东律师 江苏-苏州  上海申浩(苏州)律师事务所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382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