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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是某房地产公司的管理人员,帮公司以个人资金支付了一笔急需支付 工程款20万,由房地产公司向甲开具财务收据一张载明;收到甲现金20万。备注-付公司工程款。
现甲以借款名义向房地产公司要这2万。房地产公司说不是借款不给。 起诉是不当得利请求,还是无因管理请求,或是其他请求呢
张舟律师 湖南-长沙 北京天平(长沙)律师事务所
王卓见律师 湖南-长沙 湖南湘达律师事务所
胡朝霏律师,法律硕士,北京市安理(重庆)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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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帅律师,现为北京市东卫(重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重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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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注于企业破产拯救,包括但不限于破产清算、重整、和解、债务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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