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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门婚姻家庭1个月前

张律师,早上好!我是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一名离异女性,今年50岁,自己在做健康行业,去年十月结识一名男性58年出生的叫朱举学,他以结婚为目的,得到我的信任,我留给女儿的一些收藏多年的钱币交给他保管。后来因一些鸡毛皮蒜皮的年前跟我失联,说给我三个月时间考虑,我在煎熬中再三考虑,现在想拿回属于我的东西,发了几次信息未回,现在可以联系了,我再次说起,他说东西已没了,他给别人了,他没给我允许,把我留给女儿收藏的东西占为己有,擅自处理,我想请求律师帮助!谢谢!我该如何去做!他说哪不值几个钱。我是留给孩子的东西,多次催要无果,我跟他分开马上三个月了。

2位律师回复

谢菊芳律师 湖北-荆门  湖北同进律师事务所

杜晓宇律师 湖北-荆门  湖北兴联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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