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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定完责任。属于三七责,然后联系不上对方。给对方打电话不接。上法院起诉。法官说。我的电动车。车行不能开发票。所以说,证据不全。给我拨回了。但是我的电动车。就是在这车行买的。发生完交通事故。交警让我先去修车。我就去原来买车的车行修的。但是现在。说我这个修车店儿开不出来发票就是证据不全。没有办法。现在怎么办?对方现在也不予理赔。联系不上。这件事儿都拖了好多个月了。现在手里只有收据。法院和收据无效。但是我修车的车行它就是开不出来发票。你说的怎么办?
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刘慧敏律师 内蒙古-包头 内蒙古金矢律师事务所
本人2016年毕业从事律师行业,毕业于贵州民族大学法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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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龙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就读民法专业,从业以来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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