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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咨询下:我行应收账款(收费权)质押贷款时,之前每一次放款前签一次应收账款(收费权)质押贷款。现在放款中心建议做一次最高额应收账款抵押,在人民银行登记后能保护我行的受偿在其它银行前。假如我们现在登记最高额应收账款(收费权)抵押3亿元放款5000万,后面其他银行放款3000万并做应收账款抵押登记,我们在后面再放款2000万元。
麻烦咨询下大家,如果最后出现风险需要清偿时,我们后面发放的这2000万元的债权优先于其他银行的3000万元吗?
张媛媛律师 四川-成都 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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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律硕士,四川大学法医物证学硕士,工作认真负责,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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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担任大型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擅长债权债务纠纷、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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