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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因创伤性休克被送入急救室,抢救回来后送入ICU进行治疗。治疗2个星期后,在没有告知家属,并让家属签名同意的情况下把病人转出ICU。病人的创伤并没有被修补,医生的大致治理方针是消炎,医生认为,目前病人除了高烧的指标不理想,其他指标良好,现在病人在普通病房,因创伤高烧不退,根据家属观察,家属认为病人“濒临死亡”,并且心率十分高。
问:如果医院在不经家属允许的情况下,擅自将病人转出ICU,导致病人病情恶化,甚至引发死亡,医院是否负责任,如果是,医院如何赔偿病人家属?
杨志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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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朝霏律师,法律硕士,北京市安理(重庆)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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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担任多家国企及金融机构法律顾问,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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