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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系保安,2010年在值班室拆饮水机摔倒,导致胸部受伤,被诊断为“食管破裂并破入左侧胸腔,右侧胸腔积液”。
2011年,张某某向当地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人社局以张某某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时限为由,作出《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张某某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但均被驳回。
张某某因不服法院裁判,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韦纯玉律师 贵州-毕节 贵州水西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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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长敏律师,现为重庆俊采律师事务所法人,曾先后在北京市中银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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