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淮安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福建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莆田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福建-莆田婚姻家庭1个月前

1.19号下午三点左右经过店长直聘找到所在公司单位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万象四宜城《杭荟》双方约定在下午上班时间和厨师长面试谈好工资按月发放4300说好,了月休《4天》和工作流程,我便预1.20号《9:00》开始上班当天晚上入住集体宿舍,1.20号早上发了两件长袖工装又过了几天工服短袖富裕了又给我换了两套《未签劳动合同,也没有聊工伤保险项目》开始按时正常上下班,受伤是在2.5号早上9:30-10:00发生我本以为腿是扭伤了休息一下会缓解疼痛谁知后面严重了起来到了医院检查让回家静养一段时间年后复查,后来是疼痛难忍我便入住了鼓楼区林如高骨科医院,导致目前店没一人关心问候,现在想问1月11天工资不发给我怎么说,受伤到现在第17天了打电话问店铺要就一直到时候全好了一起报销,于2.27到店协商一下结果是说医药费安20%报销剩余店里补贴,说这伤双方都有责任生活费和交通费自行承担,

3位律师回复

吴贞霞律师 福建-莆田  福建壶兰律师事务所

58"

63人收听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651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