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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6岁时父母离婚,抚养权判给父亲,离婚后孩子一直和母亲长期生活,现在孩子起诉变更抚养权,希望和母亲生活,孩子父亲强迫孩子写了一份书面证据,证明孩子是母亲唆使,不是自愿变更抚养权,还被录音了,孩子迫于压力不得不写,请问开庭时怎么证明孩子是被迫的,这个证据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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