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综合 >> 关于电信网络诈骗惩戒措施有何规定
电信网络诈骗是指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
网友咨询:
关于电信网络诈骗惩戒措施有何规定?
律师解答:
惩戒措施包括金融惩戒、电信网络惩戒、信用惩戒。
1、金融惩戒。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限制惩戒对象名下银行账户、数字人民币钱包的非柜面出金功能,与开立机构既有协议约定的代扣代缴税款、社保、水电煤气费等基本生活保障的款项除外。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停止惩戒对象名下支付账户业务,支付账户余额向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除外。
2、电信网络惩戒。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限制惩戒对象名下的电话卡、物联网卡、固定电话电信线路、短信端口等功能以及过户等业务,限制惩戒对象名下电话卡注册的存在涉诈风险的互联网账号功能及业务,不得为惩戒对象开立新的电话卡、物联网卡、固定电话、电信线路、短信端口,存在涉诈风险的互联网账号等以及提供网站、应用程序的分发、上架等业务。
3、信用惩戒。将有关惩戒对象纳入“电信网络诈骗”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严重失信主体信息进行公示。
律师补充:
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惩戒对象,惩戒期限自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起计算,惩戒措施效力当然施用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期间。被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的惩戒对象,惩戒期限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经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认定的,惩戒期限自认定之日起计算。惩戒对象在惩戒期限内被多次惩戒的,惩戒期限累计执行,但连续执行期限不得超过五年。惩戒到期后自动解除,有关惩戒对象自动移出"电信网络诈骗"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法律依据】
《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
第五条 惩戒措施包括金融惩戒、电信网络惩戒、信用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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