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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婚姻家庭1个月前

你好!我和孩子的父亲离婚了!当时孩子是给女方的!孩子父亲每个月给孩子1000块钱的生活费,学费和孩子生病的费用一人一半!共同抚养孩子到18岁,现在孩子父亲拒绝支付孩子抚养费!我该怎么办?

5位律师回复

吴杰伟律师 广东-中山  北京市京师(中山)律师事务所

郭炜律师 广东-中山  广东洋三律师事务所

李庆欢律师 广东-中山  广东万里海天律师事务所

王丽红律师 广东-中山  广东广诚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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