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玉溪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 北京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 朝阳区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小学代课老师

北京-朝阳区公司法务1个月前

¥5.00

我现在遇到这样一个问题,我是一家美资企业销售运营部的职员,去年11月底公司安排我去重庆一家柜台盘点,当时盘点结果,除了有些等价串号货品,没有什么差异,盘点表原件没有柜台人员签字,但是事后以邮件方式,告知当事人员盘点结果。对于盘点结果,当事人无任何回复。本月由于当事人员在月中离职时,公司交接盘点,查出该柜台差异,于是,公司决定货品差异由当事人员赔偿,至于那份11月的盘点表,我是于当事人通过电话沟通后,代她签了字的,由于这份盘点表是作为当时盘点无差异的证据,提供给到当事人,所以在在收到此材料的同时,当事人员随即控告公司伪造本人签字,决不承认这份盘点表。现在她正在进行劳动仲裁,这伪造签字是她控告公司的第三条罪名。我想问的是,我代替她签字这个行为是否有触犯法律?这份文件对公司来说有什么法律风险?

1位律师回复

周红燕律师 北京-西城区  北京市中顾律师事务所

38"

44人收听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361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