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广西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南宁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江南区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你好,我跟别人合作了一家餐饮店,约200平,约定好对方投资8万元给20%在职分红股,门店交给他管理。
结果只给了3万。其他的钱都是我投的,租金也是我出的,我大概累计出了20万左右,后面11月5号关门倒闭了。。
关门不做的时候,对方说我欠他们10月份工资(10个人)一个月工资,4.7万多,10月份营业额才18000元。现在要求我,给他们7.7万,如果不给就要去劳动仲裁,法院起诉。。。。我想知道,这个钱我要不要给!
感谢了!
文浩律师 广西-南宁 广西林鹰律师事务所
帮助人数:695人 粉丝人数:1372人
帮助人数:664人 粉丝人数:1865人
帮助人数:105人 粉丝人数:285人
18年审判机关从业经历,15载法官任职经验,1颗真诚的心,必
帮助人数:385人 粉丝人数:743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