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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劳动工伤1个月前

¥30.00

老师您好,我在网上与重庆应图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1号数字经济发展展示中心附A19-04-0035),买了他们的课,上了一节课发现与他宣称不符,想退,他们不退,意图起诉,我本人不便出庭,想委托您在当地以消保法提起诉讼(退一赔三),您看具体内容是否妥当,及以此理由胜算如何。

2020年1月13日,原告在朋友圈看到被告公司课程顾问(微信号:ytm202019,昵称:小张老师——应图马插画)所发的“应图马教育商业插画培训课程”广告,宣称课程包括“新手训练营+基础+提升+大师+抖音运营+平面设计+IP打造+接单平台+一线公司腾讯网易内推机会”,基于此宣传,原告心理预期即可以达到专业的水平,遂向其咨询,仅使用iPad是否能进行专业学习,其明确表示可以,称整个全部课程包含后续接单服务价格为4080元,后因为原告资金不足,协商先付2000元,可以先开课,等2月再支付剩余的2080元,后根据其要求通过支付宝向“应图马商业插画教育”实际支付1880元。
当晚开课后,通过教学老师的介绍得知绝大多数课程是基于台式电脑的专业软件完成,仅通过iPad平板电脑无法达到可以商用的学习效果,且整个课程中,iPad相关课程并非主体课程,仅为赠送课程,但在前期支付前介绍时其原文表述为“我们是iPad ps sai都是会教学的”,iPad排在第一位,使原告误以为iPad相关课程为主体课程。遂决定购买该课程。但事实并非如此,当晚第一节课程结束后第二天,原告即向该课程顾问申请退款,其以公司规定开课后概不退款为由拒绝,且付款前未说明此条款。
综上所述,原告做出购买此课程的行为时,是基于被告课程顾问在介绍课程时刻意诱导的结果,存在欺诈行为,被告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有关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依法裁判。

4位律师回复

金雪娇律师 陕西-西安  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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