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安徽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淮北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贷款人A,找担保人B担保。第三人C 出手一纸手续向担保人B进行''反担保'',意为如果贷款人A无论各种原因无法偿还贷款,将不予追究担保人B,而由自己''第三人C''本人负责相关事宜。请问杨律师这种情况合理合法吗?是否受法律认可?''反担保''协议是第三人C本人手写并按手印的。
李倩文律师 安徽-合肥 北京兰台(合肥)律师事务所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擅长人身损害赔偿及公司法、劳动法方
帮助人数:7人 粉丝人数:1001人
毕业于云南大学法学院,执业4年,擅长民商事纠纷的处理,担任多
帮助人数:78人 粉丝人数:639人
吴卓名律师,法学学士学位,云南省律师协会高原湖泊保护法律业务
帮助人数:7人 粉丝人数:864人
杨国良律师,云南六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专注刑
帮助人数:34人 粉丝人数:745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