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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二晚上把一个五岁小孩鼻子撞轻微骨折,当时因为旁边有个面包车,双方都没看见对方,我骑过去他冲了出来,撞到了我的车篓子上。今天医生说没太大问题不建议手术,这是她母亲的原话:“小张,我今儿带娃子刚去检查完回来,医生说看着影响不太明显,如果做手术,创伤也大,建议暂时先这样。但骨折的地方不做手术就不能长好,以后大了有没有影响以后才知道。主要这块儿在脸上,这关系到娃子的以后跟家人商量过了,一次性赔偿5000,以后如果鼻子有什么影响,或者要做手术,我们自己负责。”我觉得责任不在于我一个人,他们让我赔偿5000也太多了,中间就是做了个CT花了500,也可以不用赔偿这么多吗?现在找警察处理还有用吗?
胡超律师 湖北-咸宁 湖北昕明律师事务所
王淼律师,中共党员,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从事国企、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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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现领律师,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主任,硕士学历,先后就读于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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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自从业以来专注争议解决及公司综合类业务,处理过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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