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辽宁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鞍山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我于2018年3月17日在福州市仓山区林浦中通快递点,邮寄两个箱子,一共花了265元运费(分别为200元和65元),快递点给用的是一个单号630797171756,寄往辽宁鞍山台安县龙城花园,收件人 我13604128364,我们于3月22日收到了其中一个较小的箱子,另外一个大箱子至今没收到。我们多次联系仓山区中通快递18046033871,他们每次都说正在调录像查找,但至今没找到。我们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两件物品用一个单号。丢失这个箱子总重量20多公斤,是个拉杆箱,内装衣服、鞋等生活用品。估计总价约7000元左右,无相关票据。现在快递公司要赔偿我500元,我没同意。我认为快递公司存在重大过失。我希望能拿到贴近估价的赔偿款,我能拿到吗,我该怎么办?
孙宝华律师 辽宁-沈阳 辽宁华建律师事务所
从事法律行业多年,能清晰抓住案件的争议焦点,有较高的职业道德
帮助人数:62人 粉丝人数:1300人
黑龙江建纲律师事务所,马志超,专注于合同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及
帮助人数:38人 粉丝人数:476人
林祥磊律师,黑龙江国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为人正直,诚实守信
帮助人数:56人 粉丝人数:859人
专职企业法务,擅长诉讼程序。民商事,行政及刑事等程序。法律维
帮助人数:1629人 粉丝人数:2855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