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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想跟员工解约不想赔偿,逼员工签署工作任务书,想事后以不胜任为由解雇。威胁员工如不签署任务书,就按照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出警告信并上报银监备案,以此威胁影响员工后续再就业。以上情况,请告诉我,1.不签署任务书,单位是否可以出警告信,这个合不合規?2.如果单位硬要出警告信给银监,员
孙宇律师 广东-深圳 广东淳锋律师事务所
李紫君律师 广东-深圳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
王向前,男,汉族,1969年5月4日出生,兰州大学法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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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现为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业务范围以民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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