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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想要裁员又不想赔偿,逼迫员工签署工作任务书,不完成就以不胜任解除劳动关系。威胁员工如果拒绝在任务书上签字,就以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为由出警告信并且上报银监备案,以此威胁影响员工以后再就业。这样的警告信是否合法?员工该如何保障自己权益?是否真的不签,这个警告信就会在银监形成备案?
杨大伟律师 上海-黄浦区 深圳华荣律师事务所
陈慧娟律师 广东-深圳 广东梦海律师事务所
李永亮律师是从业多年的民商事经济纠纷律师,法律硕士研究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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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彦兴律师,男,汉族,1968年12月出生,党员。大学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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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是一名军人,在部队服役22年,2016年取得法律职业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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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擅长工伤案件(工伤认定的复议、劳动能力鉴定级别的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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