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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边3方合伙开了一个股份有限公司。甲方:认缴出资42万元,占股42%,经营公司,领工资。以专业技术,原有客户,业务,合作期间店铺使用权归合伙公司。
乙方:现金实缴42万元,占股42%。不参与公司管理,不领工资。
丙方:认缴16万元,占股16%。负责技术指导,监督,工人管理,领工资。
现在已经经营快2年,乙方想3年内分次拿回本金,该如何操作才合理合法?几年后合伙解散怎么样分配利益?望指教我要如何做一份补充协议
石振律师 广西-南宁 广西胜展律师事务所
张红梅律师 广西-南宁 广西纵华律师事务所
林映花律师 广西-南宁 广西国海律师事务所
本人从事律师行业20多年,精通民事、刑事、行政诉讼等各类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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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中共党员,2007年通过司法考试,15年法律工作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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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律师执业五年以上,办理过近千起民商事案件,擅长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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