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抵押担保法律咨询 > 浙江抵押担保法律咨询 > 宁波抵押担保法律咨询
银行工作人员与非借款人伪造担保人担保函骗取贷款的行为发生后,因该借款逾期起诉到法院。现被冒名的所谓担保人要求银行作出赔偿,您认为银行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呢?谢谢
杨福律师 浙江-宁波 浙江众诺律师事务所
我曾经是一名军人,在部队服役22年,2016年取得法律职业资
帮助人数:1685人 粉丝人数:3760人
本人擅长工伤案件(工伤认定的复议、劳动能力鉴定级别的预估)、
帮助人数:1945人 粉丝人数:4281人
曾在多家上市公司、国企从事法务工作,积累了较为深厚的合同审查
帮助人数:112人 粉丝人数:369人
本人从业以来处理了包括合同纠纷、人身伤害、刑事辩护等多起案件
帮助人数:19人 粉丝人数:124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