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 江苏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 连云港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我去年12月份入职一个上市公司,让我去福建开展业务,今年四月底,把我调入河北省,同时的发展总监,之前为发展顾问,今年11月18号,公司以我年龄大为由,与我解除劳动关系,请问这样合理吗?我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补偿?
王喜军律师 江苏-连云港 江苏云台山律师事务所
本律师承办的案件秉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将当事人的利益在法律允许
帮助人数:1256人 粉丝人数:3825人
执业7年,系长沙市律协保险委员会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委员会委员
帮助人数:1256人 粉丝人数:3912人
擅长办理公司法、合同纠纷、股权纠纷、税务、婚姻家庭等民商事案
帮助人数:5706人 粉丝人数:8809人
帮助人数:177人 粉丝人数:220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