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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无锡交通事故1个月前

我从小卖部买泡饭吃到了石头,然后打全国服务热线联系到了商家,商家说我是学生就寄一箱新品给我们品尝一下,我不同意,想让他承认错误,但他不愿意承认。我就打了消费者投诉热线。前几天案件受理之后,商家打我电话,说可以赔偿200并寄一箱新品给我品尝,我查询了《食品安全法》的第148条说增加赔偿不满一千元的按一千元算,我就要求赔偿一千元,但商家不同意。并于昨晚转账给我70元,也就是十倍赔偿,我仍然不同意,他就又发了500元,并且道德绑架我说我是学生是有文化有素质的人,在不同意就是恶意的了。我能否要到1000元的赔偿?增加赔偿需要什么条件吗?

7位律师回复

吴彭龄律师 江苏-无锡  江苏仁勤律师事务所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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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蓓律师 江苏-无锡  江苏易细律师事务所

顾悦律师 江苏-无锡  江苏易细律师事务所

杨治年律师 江苏-无锡  江苏锦洲律师事务所

刘培辰律师 江苏-无锡  江苏神阚(宜兴)律师事务所

赵淑红律师 江苏-无锡  江苏瑞莱律师事务所

李良寯律师 江苏-无锡  上海福一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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