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江苏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镇江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句容市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原本债务人和债权人约定借款2个月,后来在到了2个月期限时,债权人和债务人又私自约定按日付息,继续使用本金,担保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后因债务人无法偿还本金和日息,担保人还需要承担责任吗?
李吉平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江北律师事务所
执业10年,内蒙古威利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擅长交通事故,债权
帮助人数:28人 粉丝人数:365人
帮助人数:77人 粉丝人数:1633人
帮助人数:1人 粉丝人数:504人
帮助人数:9人 粉丝人数:226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