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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于2020年6月3日到昌恒通讯实业有限公司上班,
公司主要经营移动业务,手机,还有手机配件。自入职以来
就没签订过任何劳动合同。每个月工资都是现金发放,每
个月都要扣200的押金。于2020年11月10日,公司通知说
我串货。把我们本地的平板倒卖去外地,没有任何实际证
明。他们也不知道是哪台平板串货,就这样找个理由把我
开除了,工资押金一分不给。说我损害公司利益,请问我
有什么办法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徐会平律师 云南-曲靖 云南驰兴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