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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经济纠纷1个月前

请问在涉及接受赠与等情况下胎儿被视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但是出生之后因为年未满8周岁时,而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此时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纯获利活动也不行。这个时候赠与合同还生效吗?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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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静律师 江苏-南京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

朱久兵律师 江苏-南京  北京德和衡(南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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