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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房产纠纷1个月前

上诉了,也盼来了上诉的开庭,但是结果是:维持原判,理由就是:我们的新证据,按日期不属于新的证据,是之前律师私自把微信证据留了一份以便上诉开庭用!而且法官还拿着法律书让我看其中一条,说,如果原被告对利息约定不明确,法院不予支持!
回去后我查了一下,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我的证据足以制证,我们之间借贷是有利息的,而且利息高于国家规定,可以按照不高于国家规定的银行利息予以支持!
法官还说如果驳回原判还要院长签字,审核很麻烦,劝我不如撤诉,还能拿回上诉费!
这就是代表国家,代表人民执行法律的法官!

6位律师回复

刘涛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颐平律师事务所

张逢阁律师 山东-淄博  山东盛强律师事务所

姚金梅律师 山东-淄博  北京市盈科(淄博)律师事务所

马宗利律师 山东-淄博  山东释诤律师事务所

仇萍律师 山东-济南  山东华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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