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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房产纠纷1个月前

你好。我现在有一个租赁合同纠纷。
我是房东,有一个租客租了我的一个商铺。
2020年8月20日签约的。合同期5年,到2025年8月21日结束。
租金是8000块一个月。
给了他45天的免租期。
付款方式是前3个月押一付一,实际上只付了8000块押金,一个月的房租说是免租期过后再付。
按合同约定,应该是10月5日租客到给我租金的,但是他一拖再拖,迟迟未付,10月15日,他和我说不租了!后后押金他不要了,只愿意付我10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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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维律师 广西-南宁  广西大航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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