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江苏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宿迁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请问公司在试用期的最后一天才说工作考核不标准,但是依据是按照薪资绩效考核表来考核转正,而且合同中没有写到具体转正考核的内容和标准,事实上的我的工作都被认同,而且有奖金,只是因为其他事情找的理由,请问这个合法吗,我可以维权吗?
傅其律师 江苏-南通 上海段和段(南通)律师事务所
帮助人数:223人 粉丝人数:1615人
黄婧娴,重庆捷讯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合同纠纷、公司法律事务、
帮助人数:91人 粉丝人数:1729人
帮助人数:162人 粉丝人数:198人
王玲,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硕士,重庆学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三级
帮助人数:23人 粉丝人数:546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