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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省巡视组来我区巡视工作。他受理范围是“违反群众纪律。宁波市奉化区第二巡察组也在我镇展开工作,我可以向那个部反映。逐年诉求无门,镇政府该作而不作,甚至相关部门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侵权我合法权益。关于生态公益林实际面积补偿款问题。1.国家统一按照小班面积亩数补偿,镇政府是按照林权证面积亩数发给农户,区林特总站也是按照小班面积亩数拨付镇政府,镇政府按照林权证面积亩数发给农户,他的权力从何而来。2.自从2001年国家用科学测量出山林实际面积我组74亩,在2006年山林权证调整时候为什么不按照74亩数登记、计算我组呢,只登记我组15亩,是严重侵权行为。我组在1982年左右承包责任制时候该块山林到户,当时分山是按照(山好分少)(山坏分多)原则抓阄形式分到个人,我正好分到最坏一块。4分之三还要多。3.区林特总站自从2005年,生态公益林实际面积补偿款按每年每亩8元拨付镇政府,全镇有9938亩,(补偿款逐年增加)镇政府"一直″没有发给应有农户。自从我2011年知道后,才向镇政府反映,我问原农业镇长是怎样补偿,他说是按照小班面积亩数补偿,到2012年10月才发给应有农户,按照林权证面积亩数发06.07.08三年,按每年每亩5元8元11元发给农户,06年为什么发给农户每亩5元呢,05年为什么不发给应有农户呢,林特总站是05年按每亩8元拨付镇政府,甚至逐年增加,镇政府的权力有是从何而来。4.我自从2012年12月25日向奉化市人民政府上访。于2013年2月19日答复:信访复字【2013】1号二.处理意见:自2005年12月起,你该块林地不属于生态公益林,可不作生态公益林补偿,但考虑百姓利益,以林权证面积为准,我镇给予适当补助。因此,对于你提出的诉求,我镇决定不予考虑。我于2013年3月21日向奉化市人民政府申请复查。于2013年4月15日奉化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意见书奉政信查【2013】3号申请人在复查申请中要求解决生态公益林补偿款问题。2005年12月10日调整后留下小埠朝23亩为生态公益林。卓再峨所在的山林风景湾,2005年12月10后已调整为非公益林。(按此答复2005年12月10日前我该块林地仍然属于生态公益林补偿范围内。注:松岙镇人民信访答复自2005年起,你该块林地不属于生态公益林,松岙镇人民政府信访答复履行职责是掩盖事实,袒护不作为失职行政行为,严重侵权信访人合法权益。
汪霁文律师 浙江-宁波 浙江鑫目律师事务所
文思力律师 浙江-宁波 浙江太安律师事务所
自执业以来从事多起民商事、行政纠纷以及刑事辩护,均取得良好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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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泽玮律师专注于建设工程、房地产及行政法律事务,在民商事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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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华展律师,法学学士,毕业于湖北警官学院,现为海南外经律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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