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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房产纠纷1个月前

曾律师,你好!本来有一家饭店,首先是三个人合伙的,今年由于疫情,一直到4月份开张,但是房租也刚好到期,因为去年没有什么盈利,所以账户是没有钱的,也就是说如果要再继续搞下去,就必须追加资金。如果追加就只能领包走人,多次询问她们来不来,他们一直说不来,然后我一个人追加10万,今年有有盈利,他们又开始参合了,现在他们要求我10万算稀释他们的股份,并且要求所有营业额走专门的账户,如果我用里面的钱去还我个人追加的话,就不能稀释他们的股分 ,请问这是合理的吗?我觉得对我不公平 ,现在有盈利了他们要分,出钱的时候不来,风险我一个人承担,请问我可以怎么处理?

6位律师回复

周玉兴律师 湖南-长沙  湖南开阳律师事务所

申玉淑律师 湖南-长沙  北京德和衡(长沙)律师事务所

李中灿律师 湖南-长沙  湖南华略律师事务所

周后有律师 湖南-长沙  湖南瀜泰律师事务所

曾邵华律师 湖南-长沙  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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