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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铜仁劳动工伤1个月前

我是一名小学一线教师,教了三十年书,还有几年就要退休了,今年暑假人事调动,我就只上一节副课。没有上正课,领导就安排我晚上守学校,早上还打扫厕所卫生倒垃圾,帮教室上桶装水,我觉得这简直是侮辱人格,侵犯了教师的合法权利,请问这种行为是否违反教师法?

2位律师回复

韦纯玉律师 贵州-毕节  贵州水西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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