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 重庆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 南岸区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我在自行车道骑行 与一位老人发生接触老人未摔倒 我主动道歉并提出带老人去检查 老人不去检查一味找我要200元 随后我报警 交警也劝我给200元 我依然坚持带老人去检查 老人坚决不去检查 交警给我出示了责任判定书 我为主要责任老人次要并把我们送去了学校 学校干部让我想想班级学办声誉 未经我同意私自垫付了钱款 之后老师又向我索要前面并且说我应该感谢老人只要200 后我把事情投稿微博让大家挺高警惕和对老师的不解 后学校给我一个严重警告处分 说我拒绝交警协调的赔偿 并且散布虚假谣言对学校造成影响 然而我并没有拒绝赔偿而是带老人去检查 但我投稿信息是事实而且应该是老师的做法造成影响 我在事件中有违法吗
涂珀溯律师 重庆-九龙坡区 重庆海力律师事务所
刘阳律师,中共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现为江苏众联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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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执业以来,完成了诸多案例,同时担任大型国企法律顾问,擅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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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于法学专业,先后在检察院,法院工作,后进入律师行业执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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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多年,资深律师,专注于民商事、刑事等领域。拥有精湛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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