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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自行车道骑行 与一位老人发生接触老人未摔倒 我主动道歉并提出带老人去检查 老人不去检查一味找我要200元 随后我报警 交警也劝我给200元 我依然坚持带老人去检查 老人坚决不去检查 交警给我出示了责任判定书 我为主要责任老人次要并把我们送去了学校 学校干部让我想想班级学办声誉 未经我同意私自垫付了钱款 之后老师又向我索要前面并且说我应该感谢老人只要200 后我把事情投稿微博让大家挺高警惕和对老师的不解 后学校给我一个严重警告处分 说我拒绝交警协调的赔偿 并且散布虚假谣言对学校造成影响 然而我并没有拒绝赔偿而是带老人去检查 但我投稿信息是事实而且应该是老师的做法造成影响 我在事件中有违法吗
张焱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京禧律师事务所
刘丹律师 广东-深圳 广东俭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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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是一名军人,在部队服役22年,2016年取得法律职业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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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从业以来处理了包括合同纠纷、人身伤害、刑事辩护等多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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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春,法学专业本科学历,自2004年大学毕业开始从事法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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