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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栋楼1-7楼为一人购得,负1楼为一人购得,现在负1楼有一块区域在产权上归为公摊面积,1-7楼所有人认为此公摊面积为1-7公摊面积,和负1楼没有关系,因为1-7楼又是一人购得,所以1-7楼所有人认为此公摊面积应为他一人使用,属于他的专属公摊面积,不认同和负1楼所有人共同使用此公摊面积。请问法律上有专属公摊面积此说法吗?
刘友群律师 四川-成都 北京东卫(成都)律师事务所
中共党员,人大代表,资深出庭律师,二十二年执业经验,有着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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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律师、拍卖师等执业资格,曾在国家审计机关工作十多年,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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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玲玲,黑龙江典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民进会员,毕业于北京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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