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鹤岗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黑龙江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伊春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黑龙江-伊春婚姻家庭1个月前

因甲乙方在2018-2020就读于学院,甲乙双方在校期间达成恋人关系,期间两人无过多矛盾.2020年2月20号,甲乙双方分手,经甲方调查,在此期间乙方逐步获取甲方信任,并且乙方在与甲方恋爱期间与其他异性存在不正当关系,严重欺骗甲方钱财感情并对甲方身体及心灵上造成严重的伤害.这种可以提起诉讼?老师

1位律师回复

赵亮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百程律师事务所

38"

10人收听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965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