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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23日当事人张某说能办理铁路工作费用是十万元,先交2万,另8万上班后在交。这件事是我同事借绍发给我的联系方式,但他此后在没有参与此事。我于23日交张某2万元让他给办铁路工作,张某给我出具收到2万元,另8万上班后结清尾款,如办不成返还2万元先付款的收条。18年6月通知我工作办不了了,我向他要钱,他说也被他的上家骗了,他现在正在往回追款,追到款后还我,18年末通知我说他的上家已经被加格达奇警方逮埔(另案)无法追回钱款,张某称他卖掉哈市的住房后给我,到现在在快3年了也没给我返钱,中间通过几次电话说房子房照没下来不好卖,卖房后肯定把钱返回让我放心。律师这中情况我能报警告他诈骗吗?还有3年了我还能报警吗?报警在我的户籍所在地还是在张某的户籍所在地?谢谢
李建忠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拓行律师事务所
范聪聪律师 黑龙江-绥化 黑龙江继东律师事务所
闫立波,男,律师,涉及范围包括婚姻家事及继承,经济纠纷、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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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若栋律师,多年致力于解决工伤、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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