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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宅基地买卖合同认定无效,甲方需支付乙方购房款项,还需支付其他违约款项吗?房屋宅基地是2016年3月29日卖的,现在甲方单方面想毁约。合同上写着如有一方违约需支付另一方违约金%50。%50的违约金高吗?原因是2014年3月当地政府已经把房屋宅基地面积丈量登记了,今年冬天政府的安置房就可入住,只因当时政府丈量登记也没有给村民一个说法,只字未提。现将房屋宅基地卖给乙方,乙方当时买甲方的房屋是知道政府已经丈量登记了的,这件事甲乙双方心知肚明。甲乙双方不属于一个乡,镇,村。乙方买房目的很明确就是就是给村镇领导好处,将房屋重新丈量登记再乙方名下,唯有一点就是目前甲乙双方都不清楚政府现在的规划。
郭鑫律师 陕西-西安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
从事律师职业以来,热心为每一位委托人服务,办理刑事案件、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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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海森律师,1969年10月22日生,中共党员,中级总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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