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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宅基地买卖合同认定无效,甲方需支付乙方购房款项,还需支付其他违约款项吗?房屋宅基地是2016年3月29日卖的,现在甲方单方面想毁约。合同上写着如有一方违约需支付另一方违约金%50。%50的违约金高吗?原因是2014年3月当地政府已经把房屋宅基地面积丈量登记了,今年冬天政府的安置房就可入住,只因当时政府丈量登记也没有给村民一个说法,只字未提。现将房屋宅基地卖给乙方,乙方当时买甲方的房屋是知道政府已经丈量登记了的,这件事甲乙双方心知肚明。甲乙双方不属于一个乡,镇,村。乙方买房目的很明确就是就是给村镇领导好处,将房屋重新丈量登记再乙方名下,唯有一点就是目前甲乙双方都不清楚政府现在的规划。
王涛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董建春律师 山东-菏泽 山东天清律师事务所
高景文律师 北京-东城区 北京正公律师事务所
刘建彪,高等四级法官,从事法律服务四十多年,擅长各类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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