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焦作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建筑工程法律咨询 > 河南建筑工程法律咨询 > 南阳建筑工程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河南-南阳建筑工程1个月前

2017年10月24日,河南某有限公司与北京某有限公司签订项目合作协议,约定河南某公司在本协议签订后向北京某公司支付300万项目承揽费用。北京某公司收到该款项后,三个月内为河南公司承揽某大型土建工程,工程完成后,利润二八分成(河南公司80%,北京公司20%)。河南公司按约定支付300万款项后,北京公司以种种理由拖延,不按协议履行承揽义务,直到一年后,河南公司发现该大型土建工程已被其他公司承揽并开始施工。河南公司去北京公司地址查看,没想到已是人去楼空,不再经营。备注:北京公司2017年5月成立,注册资本2000万,3个自然人股东:解某占40%、苏某和王某占30%,公司章程约定三人的首期出资为0元,二十年后缴纳全部认购出资。北京公司在收到300万款项后,从原有的3人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东为陈某的一人有限公司。
请问怎么写起诉状怎么样追责,才能维护受害方的合法权利?

1位律师回复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074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