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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l律师,有一个民事诉讼案件,第一次当日,原告与被告同意协商解决问题,这种情况还需不需要再审?法院还需要给被告发判决书吗?
丁环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蓝驰律师事务所
执业十余年,现成为当地唯一一家合伙律所合伙人,办理大量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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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现为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业务范围以民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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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向前,男,汉族,1969年5月4日出生,兰州大学法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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