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和平区

首页  > 法律咨询  > 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 北京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 昌平区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北京-昌平区刑事辩护1个月前

朋友去年用我的信用卡做信用卡代刷代还,刷了三万多不到四万块钱,给我写了借条,但是借条上只写了用了两万八。少写了一万多块钱,答应去年十月份还我,结果没还。我把他起诉了,起诉状是按借条写的,六月初开庭,现在发现借条少写钱了,开庭当天可以在法庭上提出修改诉状吗?法官会追究我把信用卡借出做代刷代还的责任吗?

20位律师回复

姜继英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市京锐律师事务所

袁宝慧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京润律师事务所

刘静怡律师 天津-河西区  北京市京师(青岛)律师事务所

杨治江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聂宏毅律师 北京-丰台区  北京市京开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 北京-西城区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许传辉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市索邦律师事务所

陈晓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师红伟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联盈师律师事务所

沈彦娟律师 广东-深圳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

程玉伟律师 安徽-合肥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010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