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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唐山劳动工伤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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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私立幼儿园担任教师,2019年十月份开始休产假,学校规定产假三个月,并且需要自己交保险,每月大概两千元,因过年幼儿园放假加上疫情无法开学,申请返岗一直被拒,从2019年十月到2020年五月共八个月共一万余元,一直自己承担保险费用,向学校咨询工资问题,说开学后,只能支付三个月基本工资,学校这种行为是否触犯法律,是否应承担本人产假的保险费用或者支付这八月个的工资。

2位律师回复

杜保亮律师 河北-唐山  河北唐正律师事务所

晏依达律师 河北-唐山  河北三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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