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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松原劳动工伤1个月前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件事情。我是一名学前教育毕业生,进了一所公办(自负盈亏)幼儿园,在里面工作了一年,单位说工作满一年则开始买五险一金。今年因为疫情,本该二月中旬开学却一直没有开学,直到四月份也没有开学的迹象,期间幼儿园的基本工资有照常发,但是已经不足够维持自己的生活,我便提出了辞职,单位以交接的理由让我回幼儿园见面,以我突然辞职为由,扣除我二至三月,三至四月的工资,并且这期间单位给我买的的保医保全部由我个人承担,一共扣除了我五千四百块钱。我与单位并没有签劳动合同,请问单位对我这么做的情况合法吗?

2位律师回复

丁环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蓝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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