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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七月份在潍坊细雨文化传媒做运营,2019年九月底离职。我是第一批员工,当时公司去中介租宿舍用的我的身份证,合同的名字电话都不是我签的。日期为7.16号。押一付半年。至2020.1.16。到现在都没交租金,也没有人住。合同上写的提前半个月付租金,中介打不通合同上的电话,耽误至四月份才联系了我,我不知道期间三个月中介干啥了。交流之后去细雨传媒找人发现人去楼空。电话可以联系到负责人,但是一直推脱。大体就是这么个情况。请问中介和传媒公司负责人是不是应该付责任?这情况我应该怎么做?
菅强辉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潍允律师事务所
重庆公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担任多家国企及金融机构法律顾问,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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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毕业于重庆医科大学.第一专业管理学.增修法学后顺利通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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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律师于2009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于同年进入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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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毕业于华侨大学法学院,法学本科学士学位,擅长民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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