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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最近我收到了法院的传票 2004年开始我在我父亲公司上班 负责进出货的工作 在这期间和一家电解铅厂有生意往来 在2013年的时候他们公司老板找到我让我写了一张100W的欠条 当时他们人很多 我由于害怕才写下了那张欠条 之后陆陆续续 有打款 最后还欠11W多 但是最近那个老板找到我说还有40W由于后来不做生意 时间又拖太久 那个老板期间因为企业污染被判了一年半那个期间也没来找过我们 往来账目已经无法对清 我写的那张欠条 只有我的名字 现在这种情况 我需要付法律责任吗?
董道成律师 江苏-苏州 江苏润众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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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晓冬律师 安徽-蚌埠 安徽大友昱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师,专业处理劳动争议、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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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侵权类纠纷,工伤人损,债权债务,买卖合同,离婚继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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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凌宇律师毕业于211重点大学法本专业,执业秉承负责.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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