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江苏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苏州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张家港市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您好 最近我收到了法院的传票 2004年开始我在我父亲公司上班 负责进出货的工作 在这期间和一家电解铅厂有生意往来 在2013年的时候他们公司老板找到我让我写了一张100W的欠条 当时他们人很多 我由于害怕才写下了那张欠条 之后陆陆续续 有打款 最后还欠11W多 但是最近那个老板找到我说还有40W由于后来不做生意 时间又拖太久 那个老板期间因为企业污染被判了一年半那个期间也没来找过我们 往来账目已经无法对清 我写的那张欠条 只有我的名字 现在这种情况 我需要付法律责任吗?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徐郑州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武汉大学法律硕士,四川大学法医物证学硕士,工作认真负责,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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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至2020年期间,在青海旦珠岭律师事务所执业,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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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服务多家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公司(包括公司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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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担任大型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擅长债权债务纠纷、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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